粤东天然气主干管网华丰 LNG 储配站和华瀛 LNG 接收站配套外输管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
2024-12-1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粤东天然气主干管网华丰 LNG 储配站和华瀛 LNG 接收站配套外输管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